也谈中国传统乐器都用乐律不同的钢琴陪袝演奏的问题 高百坚 吴蛮、韩梅二位老师讨论中国传统乐器都用乐律不同的钢琴陪袝演奏的问题,视觉独特!二位都有留洋经历的音乐家,用另外一个有对比、有参照的视角看中国音乐的过去与现在,比较客观。“自我殖民“、“穿长衫的洋人”的点评,可圈可点,值得反思! 当今的古筝的音乐会上,“钢伴”是一个最时尚的乐器组合,以乐律不同的钢琴陪袝演奏被视为顶配,高、大、上。我认为:古筝现代作品以乐律不同的钢琴陪袝演奏可以尝试。君不见文革期间,殷承宗先生为《红灯记》伴奏,他根据京剧腔韵,避短扬长,在京剧唱段中植入钢琴,形成一种新的表演形式,成为特定历史时期的“样板”。当今古筝舞台上多元化,古筝的形制、定弦,作曲技法,作品的美学趣向,有创新、有发展,其中确有一些与钢琴融合比较好的新作品,但就传统筝曲而言,古筝配钢琴,筝与钢琴的声韵融合就存在问题,古筝的声音本来就弱,钢琴一响,筝声被覆盖,做韵空间被限制,名为“钢伴”,实则喧宾夺主,筝乐的特色若无,反为陪袝。 我们要清楚,古筝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瑰宝。筝是半固定音乐器,五声音阶定弦,其特点是“7”、“4”二变之音,常听有专家说古筝的二变之音存在钢琴的缝里。钢琴的缝里真能奏出古筝那余音袅袅,不绝如缕的筝韵吗,答案是否定的!以潮州筝为例,潮州的乐律是七不平均律,“7”、“3”的微降与“4”的微升,“#2”的游移派生了潮州筝乐诸调。而在实际演奏中的“上行足徽、下行软遜”,根据乐句的构成和情绪的变化存在着的动态音律(潮州乐师戏称的“无定着律”),其音韵的无穷变化,追求清丽淡雅的地域风韵和音色审美,是很难与速度、力量见长,以十二平均律为律制的钢琴共鸣的。 中国民乐走国际化的道路,与西洋音乐接轨,民族乐律与西洋乐律融合,这是一种探索,有成功的范例,也出现身穿华装胸前系着珣丽红领带的现象,弄不好,自觉或不自觉地变成韩梅老师指出的“自我殖民”。北京大学的陈平原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不在一个轨道上,接轨说误害苍生!”陈平原教授说的是文化,同样适应于音乐。中国民乐要与西洋音乐接轨吗?朱昌耀先生言:中国民族乐器。它有自己独特的不可代替性,如果是二胡作品其它任何乐器演奏的好听。同理,传统为根韵为魂!“韵”是古筝的特色,是筝魂!古筝作品如何没有做韵的时间和空间,不能做出余音袅袅,不绝如缕的筝魂,有声寡韵,没有个性,对不起,在舞台上,你只是钢琴的陪袝,你永远只能当钢老大的尾弟! 附录:转自南音雅艺 吴蛮: 一個現象我一直在觀察和思考中,但還沒有找到答案。請FB的國樂朋友們指教: 為什麼中國的傳統樂器都要用音律完全不同的西洋鋼琴來陪襯演奏? 琵琶、二胡、箏、三弦、笛、甚至嗩吶等等, 幾乎包括所有的傳統樂器。但是我沒有看到其他國家傳統樂器會有這樣的「習慣」… 求答案? 韩梅: 吴蛮老师提出了一个很重要,也很复杂的问题。它同时又是一个“elephant in the room”的问题。我认为其原因当然要用从中国近现代史的发展来看这个问题。没有这个框架,讨论就没有意义。我是弹筝的,所以以筝为例。中国筝的现代化虽然从20世纪中期开始,但对中国音乐整体的“改造”却始于20世纪初。“五四运动”后的二十年中国在音乐上是一个充满文化自我否定的时期。当时许多音乐教育家主张全盘西化,要西乐不要国乐,不能两者兼有。所以中国音乐现代化实际上与“西化”等同。从那时起,中国许多音乐家、作曲家甚至理论家音乐的观念开始转变。在这种前提下建立起来的中国音乐教育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穿长衫的洋人。 正因为这样,我们对自己的文化和音乐是无知的。筝是件什么样的乐器?它为什么能够两千多年基本形制不变(除了增加弦数)?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一定有它的不可替代性,对吧?那么筝除了与其他中国乐器所具有的共性,它的特性在那儿?我的看法是,这可以从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中找到。孔子在《乐记》中指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中国音乐的最基本的美学框架就是“声”与“音” 的平衡。而筝这件乐器的构造在中国乐器中也是最能够直接体现这种平衡的:右面定五声音阶,左侧无固定音高。传统演奏方法:右手弹弦发声,左手按弦作韵。“声”与“音”的美学是筝文化实践的逻辑和指导思想。“以韵补声”是筝乐的灵魂。听筝乐听什么?我问过许多对音乐有较深刻认知的作曲家、演奏家,欣赏家,ta们认为筝在哪一点对ta们最有吸引力,ta们都会毫不犹豫地说:“左手的颤音、滑音、以及细腻、多变的音色”!!这一点说明筝的“动态”--韵一是它最特殊、最宝贵的、最不可替代的音乐文化特质!!但是,作韵的前提是要有空间的一—音程上下以及节奏的空间。如果你听一下老辈筝家的演奏,每个 韵都是有自己的“空间”与“时间”。不是打拍子那种,而是呼吸出来的时间! 用钢琴伴奏有什么问题,现在基本明朗了。不是钢琴不可以用,而是怎么用。说回来还是一个音乐观问题。西方古典音乐是以和声为基础的作曲理念,钢琴是一件和声乐器,是纵向思维。如果我们的作曲与演奏都从西方古典音乐的角度来看待用钢琴为筝伴奏这个问题,那就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但如果我们从筝这件乐器的形制为它所提供的独特的音乐可能性以及筝的传统上看,很明显,它的音乐本性是横向的。但是如果从作曲开始就没有考虑到这个特性,其他就更不要谈了。这一点,我们可以用东亚同类乐器以及这些文化对这件乐器的态度(包括传统和现代)做一个对比。为什么我们通常对这些问题无意识呢?因为我们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其当代的音乐价值观是建立在西方古典音乐之上的,是殖民主义文化价值对我们产生的深刻影响的后果。有一个词叫自我殖民(“self-colonization”),就是后殖民社会中精英阶层主动以殖民者的文化价值体系来重新定义自身传统的一种行为。这就是“要西乐不要国乐,不能两者兼有“在一百年后产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