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音乐金编钟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产(行)业文联、音协和艺术院校、院团等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评奖活动,推动我省音乐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湖北省文联同意,省音协定于2025年4月至7月举办湖北音乐金编钟大赛。
湖北音乐金编钟大赛设声乐表演奖(美声、民族、流行)、器乐表演奖(钢琴、古筝、民族弹拨乐、管乐)和器乐作品奖(含独奏曲、重奏曲、中小型室内乐),各项评奖比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加强指导,严格按活动规定推荐报送参赛(评)人员(作品),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8:湖北音乐金编钟大赛(声乐表演) 推荐选手登记表
附件9:湖北音乐金编钟大赛(器乐表演) 推荐选手登记表
附件10:湖北音乐金编钟大赛器乐作品推荐参评作品登记表
来源:湖北省音乐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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