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昇杯—第六届青少年古筝艺术展演
独奏专场
1 展演概况
01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河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
河南省小演奏家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
第六届青少年古筝艺术展演独奏专场组委会
协办单位:
琴昇·古筝
河南省青少年才艺发展促进会
河南省东方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
许昌市古筝协会
漯河市琴筝协会
驻马店市古筝古琴学会
洛阳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濮阳市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02 活动时间、地点(暂定)
河南省总展演时间:2024年元旦假期
河南省总展演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会议中心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全国总展演时间:2024年1月29—2月1日
全国总展演地点:中国海南
2 评审团队
01 历届评审
特邀省内高校古筝教育专家、省级古筝专业委员会名家、剧团优秀演奏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审原则,实行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选手点评、打分。按比例评出各组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表演奖。组委会将根据演奏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优秀古筝艺术教育基地奖 ”并颁发牌匾;优秀辅导教师将颁发“最佳辅导教师奖”。
3 展演详情
01 组别设置
小学A组(小学在读1—3年级学生)
小学B组(小学在读4—6年级学生)
初中组(初中在读学生)
高中组(高中在读学生)
青年组(18岁以上业余古筝爱好者)
大学组(省高校修读古筝专业在校生)
专业组(以音乐为职业或专业音乐家及专业音乐院校修读中学生)
注:禁止专业音乐学院附小、附中、高中等专业选手参加业余组展演,组委会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发函至所在学校。
02 曲目要求
1、河南省总决赛:不限定曲目,由参赛选手自行选择,独奏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由评审团做出评语点评;
2、参赛选手可自行选取曲目精华章节,或有辅导教师辅导组合编曲精华章节;
3、高中组、专业组选手除常规D\G调值外,其它调值需自带古筝。(以免影响发挥和长时间等待)
03 活动要求
1、组委会指定赛场用筝——琴昇古筝
2、每个赛场备有D调、G调古筝,其它调值需个人提前调试。(注:选手也可自带古筝)
3、选手要按照编号提前30分钟到比赛现场候赛,过时视自动弃权。
4、展演不接受任何形式伴奏,要求一律背谱演奏评委综合曲目难度系数进行评分。
5、评委有权利在选手演奏过程中终止演奏,评委有权节选或指定演奏者演奏曲目的其中某段,但不影响选手成绩。
6、评委会不鼓励盲目攀高,演奏自己难以驾驭的高难度作品。
4 评分标准、注意事项
01 分数划定
1. 分数划定:
a) 金奖:90.00—100.00 分;
b) 银奖:80.00—89.99 分;
c) 铜奖:70.00—79.99 分;
d) 优秀奖:60.00—69.99 分;
2. 在演奏中能准确把握音准和节奏;(35分)
3. 演奏能够较完整、清晰地表现乐曲,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30分)
4. 演奏乐曲要有层次感,力求表现作品的完整性;(30分)
5. 演奏姿态要自然、端正;着装要大方、得体,台风良好。(5分)
02 注意事项
1. 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展,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 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 一律由本人负责。
3. 请各位参选选手、陪同及教师务必保管好本人的参赛证,展演期间的各项活动均凭证件入场。
4. 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 展演拥有本次活动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6. 所有参选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如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有异议,可找组委会反映;对扰乱比赛秩序并影响比赛者,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
7. 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8.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活动,将会提前公布相关信息。
03 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所在专业辅导学校索取报名表,须有专业辅导教师指导按要求填写(本次活动暂不接受个人报名),并由辅导学校统一快递报名表至组委会。
2、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须提供:一张报名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历届活动图片
比赛展演、讲座、音乐会、师资班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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